数据驱动的
互联网营销和运营

伤疤不能揭,人人有原罪

蚂蜂窝不知道何时改名为马蜂窝了,但被人揭伤疤的晦气没改掉。

自打发现互联网可以挣钱开始,没有一点原罪就像玩转互联网真的很难。

好多年前,一个朋友问我,你手下的兄弟们中间有没有可以兼职的,帮我写评论,一个评论5角钱。这个朋友来自某顶级OTA网站。

后来我才知道原来5毛真的是标准价格。

还有朋友,我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开始扫描书籍放到网上供人付费下载,这是何等商业头脑。直到今天,坐在中国给外国人提供互联网上的盗版书,仍然是一个生财之道。

还有朋友,过去玩Affiliate的,靠暴库倒腾用户,没几年就把自己倒腾成了投资开好几家宝马4S店的老板,也是在网赚圈传为佳话。

跨境电商做仿品,毕竟抓进去的是少数人,很多人还是挣到了大钱才退出了。

犹记得当年某聊天软件,找来东莞的美女们坐镇,一个月坐收数百万用户。那个时候,东莞还不似这般萧条。

还有连运营商都疯狂参与的抢钱SP游戏,大家估计都忘记了,但那几年真的如同狂欢。

王xin和快bo也不用说,难道投机还投出了正义感?就算我们都欠你一个会员,也不能抹煞当年确实想靠动作片快速发展的原始动机。这动机,既是生理欲望的原罪,也是急功近利的原罪。

营销圈就更不用说啦。

流量作弊那些都是小儿科,就连汽车行业这种要靠实际试驾来定广告效果的,都能有组织的造假。

电子商务,哎呀也是重灾区。今天在淘宝上买东西,要是没看到中评差评的,还真不敢买了。

买本书,一看99%的好评率,估计这书不能读。

今日头条刚开始的新闻是什么内容……,你懂的。

搜索引擎,医疗……,你懂的。

P2P小贷是金融创新?……哈哈哈,你懂的。

快手抖音,……,你懂的。

拼夕夕?!……,你更懂。

这样比起来,南极的可爱宠物抄袭一下,真不算事儿。

互联网,既没有法律,也没有执法,既不讲道德,也无需道德。网络效应和赢家通吃是唯一的宗教,快速发展可以掩盖一切原罪,除非你不够快。

又何止互联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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